涉軍維權難題怎么破?依法治軍是根本
據(jù)今天出版的《解放軍報》報道,近期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軍事檢察機關與地方檢察機關協(xié)作工作的意見》,強調嚴厲打擊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等危害國防利益的犯罪活動,依法懲處侵犯軍人軍屬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依法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有力推進了涉軍維權工作的剛性發(fā)展。
破涉軍維權難題 法治是治本之策
近年來,隨著軍人的社會地位日益提升,也引發(fā)了違法犯罪分子的“關注”,違法犯罪的“黑手”越來越多地伸向綠色軍營,這不但侵犯了軍人的合法權益,還極大危害了國防利益。
近期,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央軍委政法委員會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軍事檢察機關與地方檢察機關協(xié)作工作的意見》,強調嚴厲打擊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等危害國防利益的犯罪活動,依法懲處侵犯軍人軍屬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依法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有力推進了涉軍維權工作的剛性發(fā)展。
涉軍維權機制在我國早已建立
調查顯示,近年來侵害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案件逐年增多,涉及面廣,且糾紛性質多樣,不但給軍隊建設帶來巨大負面影響,并且嚴重損害部隊和軍人形象。自上世紀末期,國家和中央軍委就開始高度關注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逐步構建和完善涉軍維權機制。例如先后總結形成了“湯陰經驗”“浙江福建經驗”“宜春經驗”等向全國全軍推廣。為了解決跨區(qū)域異地維權難的問題,又先后總結推廣了“中南五省(區(qū))涉軍維權工作協(xié)作辦法”和“西北五省(區(qū))涉軍維權工作協(xié)作辦法”。
在完善涉軍維權法規(guī)制度建設方面也成效顯著。如原總政治部2000年12月與最高人民法院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認真處理涉軍糾紛和案件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意見》;2001年9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加強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切實維護國家軍事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5月發(fā)出《關于依托省軍區(qū)系統(tǒng)法律服務組織建立健全解決基層涉法問題協(xié)作機制的通知》等,參與制定文件的部門涉及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
《2010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發(fā)布后,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已建立起地方黨委統(tǒng)一領導,司法機關為主體,并由政府有關部門共同參與、軍地協(xié)調的涉軍維權工作長效機制,形成較為完善的涉軍維權組織。
十多年間,涉軍維權機制為76萬余名軍人及軍屬提供法律咨詢,接待來信來訪12萬人次,處理各類涉軍糾紛9.8萬件,人民法院審理涉軍案件3.4萬件。
當然,涉軍維權工作也面臨著一些現(xiàn)實困境。比如,立法位階不高、“部門化”“碎片化”嚴重,各地做法不一、“各顯神通”,地方政府職能部門權責不清、遇到問題相互推諉等問題,都亟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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