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 國防部新聞事務局14日就中美簽署“兩個互信機制”答記者問。
記者問,11月12日,中美兩國元首共同宣布雙方已完成“兩個互信機制”文本簽署的消息,請介紹“兩個互信機制”的基本情況。
國防部新聞事務局表示,“兩個互信機制”指“建立重大軍事行動相互通報信任措施機制”和“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2013年6月,中美兩國元首在安納伯格莊園會晤期間,習近平主席提出建立上述兩個互信機制的倡議,得到奧巴馬總統(tǒng)的積極回應。此后,兩國防務部門和軍隊通過多種渠道,進行了10余輪深入磋商和溝通。在雙方共同努力下,雙方就簽署關于“兩個互信機制”的諒解備忘錄達成共識。關于“建立重大軍事行動相互通報信任措施機制諒解備忘錄”和“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諒解備忘錄”的文本已于近期由兩國國防部長簽署完畢。
建立兩個互信機制是兩國元首作出的戰(zhàn)略決策,是兩軍關系長期穩(wěn)定發(fā)展的機制化保障,也是加強對彼此戰(zhàn)略意圖了解、增強戰(zhàn)略互信和管控危機、預防風險的重要措施。中方愿與美方一道,以此為契機,繼續(xù)深化軍事交流、增進互信、加強合作、妥處分歧、防范風險,共同努力推動中美新型軍事關系不斷向前發(fā)展。
《 人民日報 》( 2014年11月15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