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軍人只有將法律作為根植于內心深處的一種信念,內化為一種生活品格和方式,才能成為法律的模范執(zhí)行者和堅定捍衛(wèi)者。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奏響了建設法治中國的最強音,也必將開創(chuàng)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新天地。軍隊各級干部應該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經常與法規(guī)制度“對表”。
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軍隊建設的鐵律。“法令明,賞罰信”。歷史上,諸葛亮揮淚斬馬謖、戚繼光鐵面無私斬子等,都是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佳話。國外軍隊也非常重視依法治軍。目前,美國全國性的國防和軍事法律有40多部,各州和各軍兵種也有眾多法令,僅美國陸軍部制定的條例、規(guī)程就達上千種,大到如何訓練、如何使用武器,小至鬢角留到哪里、指甲留多長,都有明確規(guī)范。
睿智者治法。法規(guī)制度是部隊建設經驗和規(guī)律的科學總結。在想問題、干工作、辦事情時,是堅持“法”字當前、以“法”為師,還是“重權力、輕法律,憑經驗、靠習慣”;是自覺與法規(guī)制度“對表”,還是與領導喜好“對表”;是讓法規(guī)制度“說了算”,還是讓領導個人“說了算”,是法治素養(yǎng)高不高、法治理念強不強的重要標志。
毋庸諱言,目前個別領導干部法治思維依然有所缺失:有的以“個人意志”代替“依法決策”,一拍腦袋就定,一拍胸脯就辦;有的以“慣性思維”代替“依法指導”,甚至把“土政策”“土規(guī)定”視為“高標準”“嚴要求”;有的以“失之于寬”代替“依法執(zhí)紀”,落實制度規(guī)定彈性過大、執(zhí)行力過差。從嚴治軍、轉變作風,要求領導干部學會用法治思維認識問題、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
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軍人只有將法律作為根植于內心深處的一種信念,內化為一種生活品格和方式,才能成為法律的模范執(zhí)行者和堅定捍衛(wèi)者。 各級干部應該學會敬畏法律、尊崇法律、相信法律,學會用法治思維思考問題、分析問題,學會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工作。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再嚴厲的法規(guī),再嚴密的制度,再嚴肅的紀律,如果得不到嚴格執(zhí)行,就是一紙空文。制度硬如鐵,誰碰誰出血。我們應敢于較真碰硬,堅持“一碗水端平”,努力形成領導依法決策、機關依法指導、部隊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職的良好局面。
(來源: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