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東京10月14日電(記者劉秀玲、馮武勇)日本政府內閣會議14日通過了《特定秘密保護法》適用標準,指定了其適用的55種情況。有輿論認為,該法侵害了日本國民的知情權,并可能成為推動日本走向戰(zhàn)爭的危險法律。
根據新通過的適用標準,日本行政機構可將防衛(wèi)、外交等領域的有關內容指定為國家機密而不予公開,其中包括潛艇、戰(zhàn)斗機部署情況、武器彈藥的性能、衛(wèi)星收集的信息圖像以及由外國政府或國際機構提供的信息。當天的內閣會議決定,將于12月10日起正式實施《特定秘密保護法》。
雖然適用標準中規(guī)定,被指定為國家機密的內容應“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和最短時間之內”,但此間有輿論指出,由于《特定秘密保護法》對何為“特定秘密”的定義不明,被指定為國家機密的內容有可能受當時政權的影響而大幅擴大。同時,缺乏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特定秘密”指定的合理合法性進行事先評估和事后督查也可能使該法遭到濫用。
(來源:解放軍報)